實驗(實訓)(實訓)室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書
(供參考,可根據二級學校、實訓基地、實驗(實訓)(實訓)室情況擬定)
為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學校相關安全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實驗(實訓)室負責人承諾履行以下職責:
一、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的責任心。
二、參加學校、二級學院和本實訓基地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自覺學習和認真貫徹執行學校、二級學院和本實訓基地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製度。
三、負責等區域的安全管理。針對上述實驗(實訓)室,具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職責:
1、製定、完善本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製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並張貼在適宜位置。
2、建立本實驗(實訓)室危險物品購置、使用、存放、維護、處置以及人員培訓、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等檔案。
3、嚴格執行實驗(實訓)室準入製度,禁止未通過實驗(實訓)室安全知識培訓考試或未取得相應崗位資質的人員進入本實驗(實訓)室開展相關工作。
4、對進入本實驗(實訓)室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培訓,指導其在實驗(實訓)室內的實驗(實訓)及其他活動,確保相關人員遵守和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與在本實驗(實訓)室內開展實驗(實訓)活動的老師簽訂實驗(實訓)室安全使用承諾書,並督促其與指導的學生簽訂實驗(實訓)室成員(指導教師、學生及校外合作工作人員)實驗(實訓)室安全承諾書。
6、每周進行一次實驗(實訓)室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定期進行實驗(實訓)室安全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嚴重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前應立即暫停相關實驗(實訓)活動,並及時上報實訓基地和學校相關部門。
8、對未認真履行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職責或者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實訓基地和學校有關管理規定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本責任書長期有效。
若責任書內容需修改、實驗(實訓)室負責人發生變更等,需重新簽訂責任書。
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二級學院、實訓基地主任和實驗(實訓)室負責人各一份。
二級學院: 實訓基地主任: 實驗(實訓)室負責人:
(蓋章)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