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係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7〕49號)和《廣西高等學校助困資助經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桂教資助〔2017〕29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廣西高等學校助困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桂教規範〔2018〕5號文件精神,高職學校須提取不少於事業收入的4%作為資助專項資金(助困資助經費)。
提取金額均按年初預測事業收入計算,最終提取金額以年末財務提供事業收入為準。
附件:2023年助困資助經費使用方案(353.62萬)
黨委學生工作部
2024年1月12日